“穷人割肉缴税,富人花式避税”长期为人诟病。然而从今往后,隐匿富人们巨额财富的避税天堂,很可能将不复存在。
就在本月中旬,瑞士在国际社会步步为营的压力下,进入CRS正式交换程序,联邦议会正式宣布在年9月,将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税收主管当局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什么是CRS?年7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正式推出“共同申报准则”(CommonReportingStandard),简称CRS。顾名思义,CRS旨在建立普世性的税务申报准则,目标是通过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利用跨境金融账户进行的逃税行为,“普世性”与“双向性”是CRS的两大特征。截至目前,全球已有多个国家承诺实施CRS标准,而中国的CRS首次交换就在去年9月底。举个简单例子,比如说我们中国人有一天去了英国,存了一笔钱,而且很可观,那么英国的银行就有义务把中国人存款的信息金额披露给中国税务总局,这就是信息交换。瑞士动了别人的奶酪在年8月初的时候,先是法国从瑞士要了一大批账户资料,接着意大利也凑热闹,跟风。好不容易喘口气,以色列又来了。如果说这些国家之间的涉税信息CRS交换离我们还比较远,那么,上个星期新加坡也很活跃,步步紧逼瑞士,也向瑞士要求提供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之所以这样做,对其它国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由于CRS交换的两大原则:一是自动交换,二是批量交换。也就是全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作为避税天堂瑞士来说,与之交换账户信息可以有效避免本国的财富流失。21万亿美元资产“藏”在11大避税天堂长期以来,很多富人都悄无声息地将自己的巨额资产转移到国外。他们看中的地方便是所谓的“避税天堂”,如巴哈马、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卢森堡、瑞士……为吸引外国资本流入、繁荣本国(地区)经济,这些有“避税天堂”之称的国家(地区)有一些共同点:对前来注册登记设立公司只收极少的年度管理费;对公司股东信息、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给予高度保密;不征税或税负极低;无外汇管制;监管宽松。同时,在这些国家(地区)设立的公司几乎被所有国际大银行承认,可在银行开立账号。于是,一大波想要隐藏财富、逃税甚至洗钱的“隐形富豪”来到这些避税天堂。这些富人往往会高薪聘用一些税务行业、私人银行业、会计行业和投资行业的专业能手,来为他们量身定做诸如跨国并购、地下钱庄、影子公司、比特币交易等项目来躲避监管,继而实质上完成资产转移。最近有点眼花缭乱,因为又要到9月份了。其实现在每年9月前都是全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CRS交换的高峰期,年9月是OECD既定的全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CRS交换的截止日期和配对国家信息交换的高峰期。90个国家和地区与中国启动CRS信息交换随着中国CRS正式生效和新个税法引入反避税条款于年1月1日的实施!中国富人们的海外账户不再隐蔽,肆意逃税的美好日子一去不返~再加之传统避税天堂沦陷。境外金融账户几乎处于裸奔的状态,利用信息不对称掩盖违法目的的操作寿终正寝。CRS影响了哪些富豪人群?1海外有金融资产配置的人群CRS实施后,只要是中国人(不管是否移民),且在境外(包括香港)有如下金融资产:存款帐户、托管帐户、现金价值保单、年金合同、证券帐户、期货帐户、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等。上述这些金融资产存放的国家或地区,也会将持有人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情况披露给中国大陆税务局。举个例子,如果你是有大陆身份证的人,并在香港汇丰银行有存款万。那么,香港汇丰银行就会把你的存款报给香港税务局,香港税务局再将你的存款信息报给大陆税务局。这时,你需要思考的问题是:如果钱是从中国大陆出去的,资金是合法收入还是灰色收入?是合法出境还是非法地下钱庄逃避外汇监管出境?这些资金在中国是否合法纳税?纳税凭证能提供吗?这些问题,无论哪一关,都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2在海外持有壳公司投资理财的人群中国人在境外税收非常优惠的地域设立过公司,并通过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户持有资产,或通过公司帐户来进行理财或消费,这类企业将可能被认定为“消极非金融机构”(即壳公司)。CRS实施后,将要求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你及公司两层拥有的金融资产均要披露,利用壳公司的名义来避税将变得更加困难。在高净值客户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在维尔京群岛或开曼群岛开设离岸控股公司,然后再用公司在各家金融机构开户,持有境外的基金、股票等,这些在年后均面临披露。3在海外已购买大额人寿保单的人群近年来,为应对人民币贬值,许多高净值客户在通过各种途径多配置美元资产。而购买境外保单,比如香港保单、美国保单等,是常用做法。香港是CRS签约地区,香港立法机构业已出台《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根据该条例,香港的保险公司也要将境内高净值客户的大额保单资产信息报告给中国大陆税务局。需要注意的是,此披露并不仅指年新购买保单,而是历史上已购买过的保单均要披露。这是境内高净值客户最不希望看到的局面。但这并不是说,香港保单资产就一定有风险,如果境内外的人寿保险合理规划,在应对CRS危机方面反而会有其独特功能。4已设立海外家族信托人群中国首批富豪几乎都在海外设立了家族信托,他们最喜欢设立家族信托的法域有维尔京群岛、库克群岛、耿西岛、新加坡、香港、新西兰、开曼群岛等,这些法域都成为了这次CRS签约国。CRS协议内容规定:已设立的家族信托有关信息也要被披露,包括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即财产授予人)、保护人、受托人(通过是信托机构)、受益人。5在境外设立公司从事国际贸易的人群在本次的CRS信息交换内容中,本身并不包括海外贸易公司的金融帐户信息,但是很多做国际贸易的老板们选择的运营模式是:在境内设立实体公司搞生产经营出口,同时在离岸税收优惠地设立另一家公司,完成海外贸易的境外收款职能,这样大量的外汇收入直接进入到境外公司帐户中,同时享受了免税优惠。如今随着中国CRS正式落地,将会有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加入,在强大的金融信息情报的交换下,中国的税务机关如同戴上了天眼。也就意味着,只要你还是中国纳税人,你的所有财产,在监管的法眼之下,完全是在裸奔。部分数据、资料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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