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台媒
台商对大陆投资是两岸经贸关系发展与两岸经济合作的最重要内容。那么,台商对大陆投资总金额或投资规模有多大?台商在大陆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有多少?一直是一个迷团,甚至无人能够讲清楚。
台湾方面的统计比较规范,正式批准的台商对大陆投资金额远高于商务部统计的台商实际投资金额。台湾方面主要是台湾经济主管部门“经济部投审会”公布台商对大陆投资统计数据,包括了台商对大陆投资件数(相当于大陆统计的投资项目)与核准(批准)投资金额。台湾对台商赴大陆投资统计始于年,以前属于不合法投资不予承认,也就没有台商投资统计。依台湾经济主管部门的统计,-年,台商对大陆投资金额累计为.2亿美元,相当于商务部统计的实际利用台商投资金额(-).6亿美元的3倍。
上世纪80年代初,随着大陆改革开放的起步与发展,台商开始通过各种方式或途经赴大陆投资,但年前台当局政策未开放台商对大陆投资,这些投资也就未能统计在台湾公告的台商对大陆投资金额之中。不过,台湾当局于年公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之后,台商投资合法化,也有了正式的台商对大陆投资统计。此后,台湾当局于年对该条例进行修订,要求“违法”或未经批准赴大陆投资的台商补报(办)对大陆投资项目与金额。因此,在台湾经济主管部门公布的台商投资统计中,一是当年批准的台商赴大陆投资项目与金额;二是后台商补办的投资项目与金额。一般情况是,台湾经济主管部门每年公布的台商对大陆投资金额为当年批准的台商投资金额,不包括补办投资金额,但历年累计投资金额则包括了补办的投资金额,即到年底,台商对大陆投资金额总计为.2亿美元。
另外,台湾“中央银行”与“金融管理委员会”偶尔也会公布台商对大陆投资金额,与经济主管部公布的数据不一致,但因缺乏连续性与系统性,一般很难看到这些统计数据,故一般较少使用。
商务部对台商投资的统计概念与内涵则不断调整与变化。商务部对台商投资的统计始于年,晚于台商对大陆投资时间。早期,商务部对台商投资统计包括了投资项目、协议(合同)金额与实际使用投资三项。由于协议投资金额有些是签署的合同投资金额,有些仅是口头承诺的投资金额,不一定落实与兑现,与实际投资金额有很大落差。因此,年起,商务部不再公布台商协议投资金额,只公布台商投资项目与实际利用台资金额。
不过,就商务部统计的每年实际利用台商投资金额规模一直变化不大,新世纪以后一般每年在20亿美元上下,其中年最高为39.7亿美元,年最低为15.4亿美元。这与外界感觉台商大陆投资热潮不断及大型台资企业不时宣布数十亿上百亿美元项目情况不太相符。近年来,商务部不时公布包括经第三地的台商投资金额,但未作为一个定期公布数据。年,商务部则未公布全年实际利用台资金额数据,却公布了包括经第三地的台商投资金额为47.3亿美元,年增长30.9%。这是否预示着未来商务部不再公布实际利用台商投资金额(年1-9月为14.1亿美元),而公布包括经第三地的台商投资金额,尚不得而知。
在大陆,除商务部统计的台商投资数据外,台商投资较为集中地区的大陆地方政府(主要是台办系统)经常公布当地台商投资情况,但使用的概念则不完全一致。一是笼统的台商投资金额。昆山市政府公布,到年底,昆山市台资企业达家,投资金额达亿美元,未讲明是协议投资金额还是实际使用台资金额。二是实际引进台商投资金额。年11月30日,江西省某领导在参加江西省台资企业座谈会上表示,到目前,江西省累计引进台资企业家,实际引资.6亿美元(《两岸经贸》,年第1期)。三是实际到账台资。中国政府网报道,到目前(年10月底),江苏省全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超过2.6万个,实际到账台资超过亿美元(新华社南京年11月5日)。这是说一个江苏省实际到账台资已经超过商务部统计的同期整个大陆累计实际使用台资总金额.4亿美元(到年9月底)。四是台商合同投资金额。上海市台办主任表示,到年底,上海台资企业累计达家,吸引合同台资亿美元(《人民日报》海外版,年1月26日)。上海没有公布实际利用台资金额,一定不会超过亿美元。另外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使用更为模糊的台商投资总额,其中包括了当地配套资金与当地企业合资金额等。
除两岸正式公布的台商投资金额外,台商与学者对台商对大陆投资金额也有不同的的估计,估计金额均远高于两岸有关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一般估计早已超过亿美元。
台商投资金额统计不一,差距甚大,不仅与统计口径、标准有关,而且与对台商的定义与经第三地台商投资规模的认定等有关。商务部原实际使用台资统计,应当是以来自台湾的资金、以台湾投资企业名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台资企业。地方政府的数据主要来自当地台办系统,主要是以认定的台湾同胞名义承诺、协议或实际投资的台商投资金额。
如何定义台商或台资企业?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是相当复杂的,对统计台商投资金额也有很大影响。台商是一个特殊的身份概念。一般简单地认定就是,来自台湾的本地企业到大陆投资,就是台商或台资企业。但年之前,台湾当局不开放台商对大陆投资,或者说在此之前台商对大陆投资在岛内属于不合法行为,因此敢于冒险的台商对大陆投资多是隐姓埋名,或以海外或香港商人等名义赴大陆投资,大陆地方政府以台湾同胞身份来认定是不是台商投资,一般将境外所有台胞投资均算作台商投资。但在实际认定与操作上,则复杂得多,没有统一标准,有些又很难认定,也就造成台商投资统计的复杂性。如来自美国的台胞投资(有些人加入美国籍),商务部可能认定为外资,不是台资,但台办系统则认为是台湾人,是台胞,他在大陆投资就是台商投资,于是商务部统计的台商投资金额就少于地方台办系统统计的台商投资金额。
年,海峡两岸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及“早收计划”时,由于涉及大陆对在大陆投资的台商(台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问题,两岸就何谓“台商”展开了讨论,最后大陆方面让步,从宽认定台商,即从宽认定台湾投资企业。享受政策优惠的台商,不只是来自台湾岛内企业在大陆投资的台商,而且包括了经第三地投资的台商,甚至以“港商”与外商等名义投资的台商。如宏基电脑公司在大陆有投资,其董事长原为台湾知名企业家施振荣,大家普遍认为这是一家台资企业。年台湾“大选”时,施振荣因为公开“挺扁”而引起广泛白殿疯对称么白颠病治疗
转载请注明:http://www.luyishuai.com/rkzz/18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