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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财税动态月刊年第2期

来源:维尔京群岛 时间:2020/10/10

G20财税动态月刊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推送《G20财税动态月刊》年第2期,如需全文可点阅文末阅读原文,登陆研究院网站下载。

土耳其

土耳其发布关于

数字服务税的指导草案

土耳其税务当局发布了一份关于实施数字服务税(DST,DigitalServicesTax)的公报草案,该草案将于年3月1日生效。

在土耳其议会于年12月5日颁布的第号法律中,土耳其特定数字服务供应收入适用的DST税率为7.5%。被纳入征税范围的纳税人包括全球税收收入至少7.5亿欧元(合8.24亿美元)的纳税人,以及土耳其税收收入至少万欧元(合万美元)的纳税人。

根据公报,DST范围内的数字服务是指在数字环境中提供的任何一种广告服务。这包括广告控制和服务,如性能测量、用户数据传输和管理,以及与广告展示相关的技术服务。

此外,应税服务还包括任何音频、视频或数字内容(计算机程序、应用程序、音乐、视频、游戏、游戏内应用程序等),以及用于收听、观看或数字播放的内容。

此外,用户可以相互交流的数字平台的收入也包括在税收中。这包括业务服务,例如在用户之间销售商品和服务,以及为促进销售而提供的服务。

公报草案还包括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纳税申报和支付方式的信息。

(摘自Russia:Beneficialownershipconcept,look-throughapproachfortaxwithholding,Tax-News,年2月20日,由谢梁洁编译)

南非

符合税收抵免的医疗费用

南非税务局(SARS,TheSouthAfricanRevenueService)发布了供残疾或身体有缺陷的纳税人申请符合资格的医疗费用一份清单,年3月1日起开始申请。

以前,纳税人能够在其纳税申报表(ITR12表)中扣除医疗费用(在一定范围内),以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这就是所谓的“越界”减税。但是,自年起,南非实行了税收抵免制度,在确定应纳税额时减免了医疗支出。医疗税收抵免适用于符合资格的医疗计划,附加医疗税抵免适用于其他符合资格的医疗费用。符合资格的医疗费用是指纳税人在相关纳税年度内支付的任何金额(例如与正式注册医生、牙医等相关的费用)。

SARS特定符合资格的医疗费用清单是指自年3月1日(即年南非纳税年度)起,纳税人或其受抚养人申请的因身体损伤或残疾而支付的金额。

自年3月1日起生效的费用清单规定了非常具体的支出类型,具体包括:个人护理服务费用;旅行和运输;保险、维修、保养和用品;假肢;艾滋病和其他设备;服务;自制产品;服务性动物;对已收购或将要收购的资产的变更或修改。

(摘自SouthAfrica:Qualifyingmedicalexpensesfortaxcredit,KPMG,年2月25日,由史良编译)

提高外国薪酬免税额

-年预算包括一项措施,即自年3月1日起,外国薪酬免税额将从每年万南非兰特提高到万南非兰特。

根据预算措施提出的新制度,移民和自然人居民将得到同等对待。新制度将取消对移民的其他限制,例如只允许操作被冻结的帐户,这一取消措施旨在让国外工作者拥有更大的灵活性,只要他们在SARS有良好的信誉,并且资金来源合法。但是,意图向境外转移超过0万南非兰特的个人将受到更严格的核查程序。此外,新制度还将审查允许个人出于外汇管制目的移民时从其养恤金保全基金、公积金保全基金和退休年金基金中提取资金的做法。以上所有修订将于年3月1日生效。

变化的原因

自SARS于年7月宣布对外国薪酬免税额进行变更以来,在国外工作的南非税务居民一直在寻求可行性建议,希望通过某种方式将该修正案对他们可支配收入的影响降至最低。在许多情况下,雇用合同签订的基础是,在南非,雇员无需为外国服务的劳务收入缴税。许多人错误地得出结论,通过移民与南非解除联系是他们实现放弃南非税收居民身份这一目标的唯一可行选择。为了遏制移民潮,国家财政部已决定采取措施,鼓励南非人与南非保持联系,将薪酬免税额提高到万兰特,并逐步取消移民概念。

(摘自SouthAfrica:Foreignremunerationexemptioncaptobeincreased,KPMG,年2月27日,由史良编译)

-年预算中的税收措施

南非于年2月26日公布了-年国家预算。除了“罪恶税”外,没有新的增加税收提议。个人纳税人将获得某些税收减免,公司税基将扩大。

与国际趋势一致,南非政府计划在中期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旨在鼓励投资,减少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并增强南非在贸易关系中的竞争力。此外,扩大税基的措施将限制免税、扣除和激励措施。

预算中影响公司的相关措施:

分摊损失:一项影响深远的变化是限制结转的分摊损失的弥补额。从年1月1日起,公司所结转的分摊损失的弥补额应限制在应税收入的80%以内。从表面上看,这意味着纳税人应按当年计算的应税收入的至少20%缴税,而不论所带来的任何分摊损失的数额如何。尽管没有明确说明,但假定未使用的分摊损失的余额仍可结转到下一年,须受下一年相同的限制。

激励措施:按照减少激励措施的既定目标,将对一些激励措施的日落条款进行审查或引入,其中包括与经济特区有关的激励措施。此外,无任何新经济特区。

将审查风险投资公司税收优惠制度的有效性,并可能终止该有效性。

将审查有关允许的采矿资本支出的规定,以确定合同采矿者和矿物权利持有人是否都符合加速资本支出扣除的条件。

增值税、间接税

关于中介机构在电子服务供应方面应根据什么计算增值税的修正案被提出。

此外,所得税法案中所谓的“公司规则”中的所得税展期减免对《增值税法案》授予的相关减免的影响将被审查,因为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塑料袋税、机动车排放税、白炽灯税和碳税都将增加。

个人和就业税

预算措施包括以下建议:

将根据通货膨胀调整个人所得税等级,以及一级、二级和三级退税。

免税门槛提高到每年8.31万南非兰特,医疗税收抵免将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从年3月1日起,免税储蓄账户缴款的年度上限将从3.3万南非兰特提高到3.6万南非兰特。

对外国就业所得税免税的修正案将于年3月1日生效。根据这项修正案,在南非境外工作超过天(其中连续60天)且就业收入超过万兰特的南非纳税居民将被征税。此外,自年3月1日起,“金融移民”(过去通过储备银行提供便利)的概念将逐步取消。

拟引入取预扣所得税”扣PAYE,PayAsYourEarn)和个人所得税管理改革。这是自动化PAYE系统的预期结果,可以减轻受薪人员的申请负担。

继(年和年)实施反避税规定以遏制将增长资产转移至低息或无息贷款信托所在的信托/公司之后,一项提议认为优先股融资结构类似于低息或无息贷款结构,但目前不在/反避税条款的范围在内。

(摘自SouthAfrica:Taxmeasuresincludedinbudget-,KPMG,年2月27日,由史良编译)

欧盟

欧盟将开曼群岛、巴拿马、塞舌尔列

入征税黑名单

欧盟已将开曼群岛、帕劳、巴拿马和塞舌尔纳入其非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使该名单的总数从8个增至12个。

2月18日,欧洲理事会(EuropeanCouncil)同意了这些附加条款,称这些司法管辖区未能在商定的最后期限之前实施它们承诺的税收改革。

该委员会还修订了与欧盟合作的司法管辖区的“灰色名单”,以修订其税收制度。鉴于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了符合欧盟税收善治原则的改革,以下司法管辖区已从灰色列表中删除:安提瓜和巴布达、亚美尼亚、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佛得角、库克群岛、库拉索岛、马绍尔群岛、黑山、瑙鲁、圣基茨和尼维斯以及越南。

欧盟已批准扩大12个司法管辖区,使它们能够通过必要的改革并履行其承诺。欧盟表示,大多数延长的最后期限涉及没有金融中心的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已经在履行承诺方面取得了有意义的进展。

第三国司法管辖区的大多数承诺都涉及到年底的最后期限。

目前担任安理会轮值主席国的克罗地亚财政部长兹德拉夫科?马里奇(ZdravkoMaric)表示:“关于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的工作,是基于与大约70个第三国管辖区进行全面评估、监督和对话的过程。自我们开始这项工作以来,已有49个国家实施了必要的税收改革,以符合欧盟的标准。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成功。但它也在进行中,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我们的方法和标准不断得到审查。”

年12月,该委员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协调税收领域对非合作司法管辖区的国防措施的指导意见。它邀请欧盟成员国从年1月1日起对所列司法管辖区采取立法防御措施。其目的是鼓励这些司法管辖区遵守有关公平税收和透明度的行为准则筛选标准。

该名单于年12月首次建立。“黑名单”目前包括以下司法管辖区:美属萨摩亚、开曼群岛、斐济、关岛、阿曼、帕劳、巴拿马、萨摩亚、塞舌尔、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属维尔京群岛和瓦努阿图。

(摘自EUAddsCaymanIsles,Panama,SeychellesToTaxBlacklist,Tax-News,年2月20日,由谢梁洁编译)

出于增值税目的设立的

常设机构的风险增加

欧盟增值税的更改称为“增值税快速修正案”,涉及取消库存安排,链式交易以及对共同体内商品的免税。

与取消库存安排相关的变化相关的另外一个较少受到讨论但实际上同样重要的方面是,在另一个欧盟成员国建立增值税常设机构的可能性。欧盟委员会通过整合增值税委员会商定的指导方针,对增值税快速修正案的注释中提到了这一问题。

增值税委员会的指导方针

一般来说,增值税委员会指南会允许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在出于增值税方面的目的,在另一个欧盟成员国成立一家企业。前提是如果取消库存安排的仓库是供应商本身所拥有或承租的,而且供应商在该欧盟成员国内可以以其现有的方式手段直接参与运营的话。

虽然附加性说明和增值税委员会的指导方针都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它们可以用来更好地理解新规则,例如取消库存安排,或者更广泛地说,某些增值税事项发展的方向。这一问题也出现在公司税务领域,即通过仓库经营企业可能增加建立常设机构的风险。

各地方对于法规的遵循情况

欧盟成员国可以不遵守上述的这些准则。然而,有人注意到,关于通过取消库存仓库,建立常设机构的具体情况,某些国家(英国和爱尔兰)最近以这些准则为基础,发布了它们自己的地方性指导方针。

回顾过去的几年,税务机关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对增值税常设机构的评估也有所增加。对于仓库的具体情况,一些欧盟成员国自己国内的法律已经包括了关于设立增值税常设机构风险的规定。

个案分析

自年和年的工作文件以来,增值税委员会的新方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第号文和第号文)。过去,在确定货物供应地点时,“常设机构”常被认为是不相关的概念,而且在欧盟成员国仅存在一个仓库的情况在该司法管辖区也不被视为存在常设机构。

综上所述,增值税常设机构的概念需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在欧盟范围内,涉及到库存仓库的商业模式需要考虑从个案的角度入手,一事一议地来看待具体情况。这包括从欧盟增值税实施监管条例给出的对于常设机构的基本定义,也包括当地法规,还有欧盟法院制定的具体原则(这通常使用理性测试——常设机构必须适用于这样的情况,那就是该人员在其业务建立的地方不会产生出于增值税目的的“理性结果”)。

(摘自EU:IncreasedriskoffixedestablishmentforVATpurposes,KPMG,年3月,由张宁编译)

《G20财税动态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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