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京群岛特别信托法》(VISTA)
颁布于年3月1日
允许BVI公司股东设立与公司关联的信托
免除受托人承担与该BVI公司有关的
行政和管理责任
亚洲客户拥有大量的BVI公司,VISTA也因此成为了亚洲家族企业备受欢迎的信托工具。
VISTA信托是BVI独有的解决方案。许多个人和家庭在享有财富继承工具带来的好处时,并不希望将公司的日常管理交给受托人。而VISTA信托则允许董事们对公司进行有效管理,不用担心被作为公司股东的受托人罢黜的风险。通过设立一个BVI信托来持有家族企业的股份,能将企业控制权集中化并无限期保留,董事会则可顺畅运营公司而不必担心股东干预。为何设立VISTA?
1.信托委托人通常会认为经商本来就应该承担风险,是很平常的,而这可能与信托受托人应履行的审慎义务相冲突
2.委托人或许还有更深远的考虑,而非单纯为了投资回报
3.受托人拥有的技能可能不适用于公司本身开展的业务活动,而公司董事在运营具体业务方面却能发挥更好的带头作用
4.若让受托人来确保公司适当履行其管理和监察义务,所涉及的费用可能高得令人望而却步
在BVI设立VISTA的好处
1.资产受法律保护
2.保护家族企业:避免所有权分散,保护家族财富
3.认可有效的财富继承计划,无需进行遗嘱认证
4.税务规划:比如争取遗产税的减免
5.无需对信托进行注册6.无货币兑换成本
在BVI设立VISTA的要求
1.VISTA信托允许委托人保留对信托的完全控制权
2.受托人不能干预信托下直接关联公司的运营管理
3.受托人有法定义务持有公司的指定股份,任何其他义务均服从于该法定义务
4.指定股份:VISTA信托必须直接持有BVI公司的股份
5.董事办公室:信托契约中须规定受托人如何行使其在委任和罢免BVI公司董事方面的投票权6.干预行动:利害关系人(受益人或保护人)或会要求受托人对公司事务进行干预,但仅限信托契约中规定的情况
7.必须是由BVI持牌的信托公司或私人信托公司(PTC)来担任VISTA信托的其中一个受托人或唯一受托人8.VISTA信托必须遵从BVI法律的司法管辖
BVI推出VISTA信托是为了消除委托人与受托人在传统信托关系中的冲突,避免因受托人不断的监督和干预而产生的高昂费用和决策延误。VISTA最重要的核心是把控制权还给了委托人,免除了受托人管理公司的责任,并允许高净值人士决定公司董事的人选,以及制定董事任命和解聘的规则。
自VISTA法案颁布以来,VISTA信托已获得亚洲众多企业和个人的大力支持。BVI的这一创新措施是与业界私营企业密切合作制定的,充分突显了BVI持续走在国际前列,积极主动了解并满足国际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下周我们将对PTC和VISTA两种信托工具进行对比,请扫描下面北京看白癜风哪里医院疗效最好白癜风的初期症状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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