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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立法者呼吁改革"无效"的税收黑名单
近日,欧洲议会成员(MEPs)呼吁,对用于制定欧盟不合作税收管辖区黑名单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黑名单于年12月首次建立,那些无法与欧盟就税收治理进行建设性对话,或未能履行实施改革以遵守税收善治标准承诺的非欧盟管辖区会被列入黑名单。
年10月份更新后,黑名单上有12个管辖区,包括:美属萨摩亚、安圭拉、巴巴多斯、斐济、关岛、帕劳、巴拿马、萨摩亚、塞舌尔、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属维尔京群岛和瓦努阿图。
12月10日,欧洲议会经济与货币事务委员会通过了税务事项小组委员会拟定的决议。该决议认为,虽然黑名单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未能"发挥其全部潜力"。决议还表示,名单上的管辖区只涵盖"不到2%的全球税收损失"。
决议要求完善将国家列入或移除黑名单的程序,使其更加透明、一致和公正,并建议在避税港认定以及避免黑名单移除过于仓促方面增加新的标准。
决议指出,应将所有企业税税率率为零或对企业利润不征税的管辖区自动列入黑名单。决议还建议对欧盟成员国进行甄别,以确定成员国否具有避税港的特征,并据此将其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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