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30号)文件精神,在强化外汇管理政策助力疫情防控的同时,以高效、便捷、优质的日常外汇业务办理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持,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外汇管理部分业务的办理流程调整如下:
一、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随到随办”,确保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畅通。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号)和省分局转发文件(闽汇〔〕6号)要求,保证省市县三级应急响应机制高效联动,保持与总局、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外汇指定银行的顺畅沟通,指导银行简化相关手续,提供高效服务,确保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进口、外汇捐赠、跨境融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个人外汇等业务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二、提倡“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保障市场主体疫情防控期间的日常外汇业务及时高效办理。
为保障市场主体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日常外汇业务办理需求,提倡通过网上办理、邮寄办理等方式提高外汇业务办理效率,减少市场主体“脚底成本”,同时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流动与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见附件1-3。
若市场主体不便通过网上或邮寄等方式办理业务,而确需到我分局现场办理的,请提前通过附件所列相关具体业务对应的咨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业务人员预约,明确所需递交的申请材料等业务办理要求,在预约的时间内到我分局办理,提高现场办理效率,减少等候时间。同时温馨提示来访人员加强自我防护,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年2月2日附件1:
疫情防控期间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办理流程
一、“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办理该类业务的企业可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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